在我国没有结婚可以探望孩子,即使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正常行驶孩子的探视权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就离婚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要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从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
离婚协议孩子探望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
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是不可以终止其探视权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对方离婚后不探望孩子的起诉方法:受到侵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书写一份诉讼状,要求法院支持其探视孩子的主张。如果对方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没时间探望孩子的处理,目前只能对阻挠探望的抚养权人进行强制执行,而不能对怠于履行探望行为的父亲或母亲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可以报警,但是报警作用不大,男方不给探望孩子,可以请求当地居委会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再起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探望子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婚之后,若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的话,首先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避免产生纠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要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不能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