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有关规定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虑是: 1.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 2.符合电子烟产品特性以及当前国际监管的通行做法。 3.增强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也就是说新能源汽车,从2014年9月份开始免征购置税,有效期到2017年12月31日,而后来政策又延后了三年时间,直到2020年年底即将到期,政策又一次延长了两年时间,用户在2023年之前购买新能源汽车,均可享受免征购置税的待遇。
夫妻之间可以办理车牌过户手续。 一般来说,不管是2021车牌新规之后还是之前的规定,都是不允许对车牌进行过户的,现在车辆过户车牌是不随车的,车是车,车牌是车牌,车辆过户跟车牌没什么关系了。 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凭结婚证,夫妻可以相互把车牌过户给对方,这样,对方不用摇号、竞价就可以获得车牌。 这种特殊过户情况仅适用于婚内夫妻之间,需要双方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登记证、行驶证,开车到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随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践的不断深入,从国家到地方,从国土部门到各级政府,从管理人员到广大群众,无不对此项新政策的认识更加深化 。其多重效应主要体现在: 第一,增减挂钩是推进城乡统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 第二,增减挂钩是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 第三,增减挂钩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重要举措。 第四,增减挂钩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助推器。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具体来说,2021年大学生参军入伍有以下优惠政策: (1)享受学费减免 (2)考研加分 (3)免试读研 (4)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5)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6)专科生福利多 (7)退役后复学可转专业 (8)可替代顶岗实习 (9)免修军事技能 (10)拓宽就业安置渠道
二手房契税新政策为: 新规一: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规定没有变动。 新规二:纳税人享受优惠税率申报的规定。目前除了把条例内容上升为法律外,并未取消优惠政策,各地也基本都是按照优惠政策执行。2021年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暂不实行)。 新规三:契税免征范围增加的新规定。房屋契税2021年新政策,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但是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规定征收契税。
即使农村自建房屋价值不高,也应该按照新规处理: 根据新条例,全面落实“一对、两统一、三不准”的规定:一对是指对房屋、宅基地双向补偿;二统一是指在同一村、同一时间、同一集体实行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三禁止是指禁止强拆、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禁止未经公示拆迁。 其次,还有一个关键点。如果部分农村户籍改为城市户籍,拆迁可自行选择。有关部门表示,不得以农民进城落户为条件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这样的政策也意味着农村老房子是特权。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是说要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行政处罚,主要是通过对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从而对其本人及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威慑作用,抑制并预防将来可能的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侵害。 教育须以处罚为后盾,教育代替不了处罚,对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在给予处罚时予以帮助,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制止、预防违法行为侵害社会的功效。
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 (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 (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合肥2021年限购政策规定,离婚未满2年的,仍按原家庭为单位,查询限购: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