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网签时,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在达成一致后,才能登录交易平台填写信息表,且需填写标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并写明交易价款、支付时限等内容,然后才能进行网签。因此,网签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且签署内容符合《民法典》对于合同要求的要件,网签内容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内容一致,所以网签应当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具有合同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盖红章的合同。而复印件是人们俗称的黑章文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 如果复印件和原件核对一致,那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比原件的法律效力低。除非合同签订双方再复印件上重新签字,并注明“经双方协商,该复印件经双方签字后,与原件享受等同效力”。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真实合法意思表示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复婚后原离婚协议仍然有效。自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就会生效,且会自始有效,其效力不会因为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变化而变化。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 但是由于双方有复婚了,所以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婚姻关系解除条款会失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合同签订日期写错涂改后对法律效力没有影响。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签订日期写错,应由双方共同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借条与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在法律效力的适用上有所不同: 1、两者依据的事实关系不同。借条是基于借款的关系而成立的,而欠条还有可能基于买卖、劳务、承包、损害赔偿,等其他关系而成立的; 2、诉讼时效的适用不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与欠条在诉讼时效上没有不同,但是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最长的诉讼时效为20年。 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债权人从欠条出具之日起的三年内主张债权。
借条过期5年还有效。借条永远有效,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保护权利的“有效期”会失效,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普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如果借条的还款期限已经过了五年,这个时候只要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胜诉权就已经丧失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收条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收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 2.收条是不被追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 3.收条是基于虚假的意思表示作出的; 4.收条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结婚协议书只要写明双方约定的内容、日期,并签名确认的,即可以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为了防止一方反悔,还可以对结婚协议进行公证。 另外,还需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客体不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内容不合法: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均导致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