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四条: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确需要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
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
你好,赔偿的数额与伤残级别相关,要做专门的司法鉴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四条: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确需要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数额,应当综合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四条: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确需要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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