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并没有与娶二房相关的政策,娶二房在实践中会构成重婚罪,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我国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则,在婚姻中如果与配偶感情破裂,可以通过离婚再与他人结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五个原则来分割。 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 【法律依
新婚姻法对付首付问题的规定:婚前男方出钱付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女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原则: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 2、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新婚姻法中继承财产的顺序的相关规定如下: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新婚姻法财产公证的性质:婚前财产公证是在当事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对婚前个人财产作出认定,此公证书并非法定认定婚前财产的要件。如将来发生纠纷,公证书的效力高于其他证据的效力,极大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为照顾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特殊情况,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上述限制是完全合理的。 对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一方面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
新婚姻法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
离婚法院传票一般来说不可以不接收。因为不接法院传票也不会影响到开庭的正常进行,如果没有去开庭,而导致不利的后果需要自己承担,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离婚的。 这样判决结果将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