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的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如果是劳动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申请工伤认定是,申请时间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8小时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报酬,且每天最多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
加班时间算工伤。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劳动仲裁时间一般是45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所以,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0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进行工伤鉴定的标准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但是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刑事判决一般在过了上诉期后就生效。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简单来说,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
关于合同未约定有效期时的法律效力问题,需结合合同性质、履行情况及法律规定综合分析,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形处理: 一、一般合同的有效期认定规则 未约定有效期的普通合同(如买卖、承揽等),依据民法典规定自成立时生效;若无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原则上持续有效直至合同目的实现或双方协商解除。对于持续性合同(如租赁、合作经营),若未约定期限,视为不定期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通常不少于30日,具体需结合行业惯例判断)。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一般包含父母、配偶和子女发生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员工所在公司的行政领导批准之后,酌情给予一到三天的丧假。 如果员工的直系亲属在外地发生死亡时,且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亲自料理丧事的,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来回的路程的情况,酌情另批准路程假。 用人单位在批准员工的丧假以及路程假期间,员工假期期间的工资应该正常发放,但涉及到员工来回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等,将全部由员工自行承担。
1、劳动仲裁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2、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