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有期徒刑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有期徒刑的特征如下: 1、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
1.《刑法》第45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刑法》第46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3.《刑法》第47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无期徒刑是指一辈子就要在监狱里面度过,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期徒刑是指一个期限,根据犯的罪轻重来判时间长短。死刑都是立即执行的,说明罪犯犯的罪不可饶恕,立刻执行枪决的意思。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因此,拘役和有期徒刑并罚时,执行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可以通过减刑减为有期徒刑。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减刑之后,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需要依法进行,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有期徒刑可以减刑,减刑之后,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需要依法进行,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的适用条件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