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半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在国家的赔偿法当中是有精神损失费的,如果受害者遭受了比较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也会支持赔偿精神损害的,但是不能超过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国法院是有批捕权的,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批捕权是国家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配置直接关系刑事司法是否公正。由于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权威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批捕权与审判职能相适应,并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因而由审判机关行使批捕权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
一般是没有车辆误工费,但是有车辆停运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
商场代经营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没有当然的续约权,到了期限后,自己还能否继续使用,能否续约,不是自己一方能决定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再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
军队保卫部门是没有立案权的,有权立案的机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
协议终止劳动合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0岁以上到达退休年限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只是造成车辆有受损,人没有受伤不造成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是不能主张误工费赔偿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
车祸物损中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