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手续费是不需要支付的,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对内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本性区别在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一人公司也可以不设股东会。 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合伙企业是不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