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23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 4.有公司住所。 5.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要求。 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有,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一、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二、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进行; 四、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 五、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 六、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如下: 1、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兼资合性质的法人,如果股东人数过多,其人合的性质便会减弱,同时股东人数多了之后,其资产规模一般相应扩大,对其的监管也不能再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应缴的出资额;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是有限责任,特殊情况下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公司法》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