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后,可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1、期间如果
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
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针对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
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