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以上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被征地拆迁农民的权利: (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三)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四)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权利如下: 1、参诉权利。 2、诉讼主张权利。 3、提起诉讼权利。 4、答辩权利。 5、对撤诉提出异议的权利。 6、举证权利。 7、申请调取证据权利。 8、申请延期审理权利。 9、上诉权利。 10、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 11、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平等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没有所谓的有效期,它的期限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
赠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赠与人的权利:赠与财产的权利、撤销权; 2、赠与人的义务: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瑕疵担保义务; 3、受赠人的权利: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 4、受赠人的义务: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
民法总则的权利分类如下: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
申请法律援助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相关规定如下: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第一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出法律帮助请求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
非法使用童工侵犯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利,非法雇佣侵犯了童工的受教育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从权利人,只需通知债务人,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离婚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有探视权、监护权。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