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以下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
别人的房子做他项权利不能够行使相应权利。债务到期,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 1、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 2、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 3、在仓储物存入期间,检查货物和摘取样本的权利; 4、在仓储物存在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的权利; 5、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 6、取走仓储物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
房屋产权人享有哪些权利。房屋产权人享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
在经过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入,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地承受这些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外嫁女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娘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权利。 二、享有娘家老宅拆迁之后,拆迁款的分配的权利。 三、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利。 《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享有的权利有,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1、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3、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
缓刑期间政治权利是否受限,需要依据是否判决剥夺政治权利决定。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并未说明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缓刑期间是拥有政治权利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公民可以享有的下列民事权利能力: 1.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2.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3.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4.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