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消灭的抗辩权指的就是原来有的抗辩权现在没有了,权利失效是因为时间的原因过期了;无效就自始至终也没有权利。 抗辩权是指对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进行抗争,是阻止权利人权利申请的重要法律手段。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不一定的。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或者有重大立功的情况出现都会作为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缩短的条件之一。 根据《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可以提出建议、质询或者要求纠正,这是工会的权利。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劳动者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工会应该提供有效的支持,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
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主要有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解散公司。企业的重大事项需要合伙人协商,也可以投票决定,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投票权等。 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有: 1、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解散公司。企业的重大事项需要合伙人协商,也可以投票决定,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投票权等 2、如合伙企业法人在不解散公司的前提下退股如何办理。
物权法规定业主的权利如下: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4、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等。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
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怀孕妇女的休息权,应得的生育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女方有打掉孩子的权利。 并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
知情权。专家辅助人可以对鉴定意见发表意见和质证,所以应该授予他对鉴定的相关资料、鉴定整个过程以及案件相关资料的调查权。说明权。这个说明权不属于当事人的证明权,是专家辅助人特有的权利,是其享有针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帮助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说明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做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人民权利如下: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 5.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 7.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利益。 人民的义务如下: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