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重要内容。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平等权、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安全和荣誉、依法纳税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这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之一。 2.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依法纳税。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除外。 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享有同正式党员一样的权利。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
公检法司的权力是相等的。公检法司,是各司其责的,互相制约。公安局和司法局属于行政机关但兼有司法的职能,公安局有刑事侦查权,司法局负责管理监狱。检察院既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司法机关,负责对犯罪的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同时还要对职务犯罪的刑事侦查权。法院是审判机关。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
业委会主任的权力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法律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权力的限制,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市人大的作用:1.参加决策的作用。2.监督推动的作用。3.桥梁纽带的作用。4.模范带头的作用。 市人大权利: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是政府职能部门。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研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检查局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 2、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研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 4、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开展会计监管国际合作。 5、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及部内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执行情况等等。
法律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权力的限制有:不得收取学费、不得开除学生。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