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
需要下列材料: 1.起诉状。 2.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 3.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4.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5.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职工做工伤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4、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属机动车事故的需同时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属暴力、刑事等伤害事故,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证明
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保险索赔时需要的材料: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办理监护人转移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需要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等材料。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申办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遗嘱受益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遗嘱公证书; 3、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4、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产为房产的,提交房屋权属状况信息查询证明; 6、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证明; 8、有权继承遗产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9、如设有遗嘱执行人,还应通知遗嘱执行人带
遗嘱公证一般需要的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
交通起诉需要医院的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