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公司章程修正案。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超过20页的文字作品请提交光盘);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自愿离婚要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手续是: 1、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法院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2、能够受理的进行立案,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开庭审理; 4、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
需要下列材料: 1.备案申请表。 2.许可合同副本,原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让与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委托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安置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