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异议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六条,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