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 3.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者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 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7.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养弃婴后办理收养公证的,收养人应当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教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6、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登记相关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 提交材料包括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还有当地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是有共有权利人还需要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
购买二手房,买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
在进行员工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
结婚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应当出具有效的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