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申请要如下条件: 1、当事人遭受人身威胁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 2、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房屋赠与合同的内容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但是要使赠与合同生效,就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条件是: 1. 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 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5.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 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 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离婚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起诉离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订立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除此之外,保证人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1)申请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利平等。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1)下落不明满4年; (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起满2年; (3)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宣告失踪有下列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以宣告失踪,失踪由利害关系人申请。 2.被宣告失踪的人出现的,可以申请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3.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上述人选,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后果:婚姻关系消除,配偶再婚,遗产继承等。
司法援助的条件为:(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