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条件:(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迟延履行。(四)根本违约。(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关于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陈述 我们将向您详细阐述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合约中所明确规定或双方共同认同的整体施工进度规划; (2)双方均已确认并协商通过的详细分项进度计划; (3)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对工期进行调整的相关文件; (4)由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如施工日志、气象资料; (5)由于业主任意或者是工程师的要求而发出的变更指令; (6)那些可能影响到实际施工进度的其他干扰因素; (7)在受到这些干扰影响之后所实现的最终工程进度等等。
专业分析:刑事拘留保释可以取保,但是嫌疑人和亲属只有取保候审的申请权,核准权在办案单位。一般而言,至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能取保:1、没有犯罪前科;2、没有多次治安处罚记录;3、涉嫌罪名和事实涉及的刑期在3年以下,或者有判处缓刑的可能,或者有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可能;4、认罪态度好;5、悔罪表现好;6、取保候审不会激化社会矛盾。
法人的规定条件如下: 一、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三、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 四、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放弃继承权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放弃继承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三、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 四、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民法典规定合同有效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行使合同代位权分为到期债权行使代位权和未到期债权提前行使代位权两种情形,两类情形的构成条件各有不同,具体说明如下: 一、到期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最常见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需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若债权本身不成立、无效或已经消灭,无法主张代位权。 债权已到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已经陷入履行迟延,若债权未到履行期限,原则上不能提前行使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相对人)的权利:债务人既不自行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也未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行使权利,仅以私下催告等方式主张不构成“积极行使权利”。这里的权利不仅包括主债权,还包括抵押权、保证债权等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怠于行使权利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怠于主张权利的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如果债务人本身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直接代位主张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比如基于扶养、继承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退休金、养老金请求权等)不能代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