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前科后不一定会批捕,需要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有必要的才会被逮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一般都是直接送到人民法院的,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当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有错误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
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见人的,但只限于律师,至于其家属,不管是检察院在批捕前或者批捕后都不可以见到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只可以从司法部门及律师的口中了解到案件的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检察院批捕后一般如果没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不能见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不一定要询问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以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讯问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
正当防卫存疑不起诉检察院是不会采取强制措施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起诉的在押人员应当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请律师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只要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在检察院监察阶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不管是在什么阶段,办理取保候审都要提交相关的证明,而且还要缴纳保证金,这样法院才会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进行考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监察机关要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