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起诉,但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充分的话,还是会再次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能否取保候审要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3、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 4、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符合宽严相济刑
醉驾在检察院认罪处罚陈诉内容如下:当事人应该就具体违法事由进行认罪悔过陈述,表达自己不再触犯此类法律法规的意愿。 我国交通法规规定,驾驶人血液内的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时属于醉驾行为,醉驾属于危险驾驶,保证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不再做危害社会的事,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案件移交检察院可以保出来吗: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几乎没有取保候审的可能了。果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已经经过检察院批准逮捕,办取保候审可能性比较小。但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还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发布《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醉驾认定、查处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酒精含量为200mg/100ml以上的醉驾行为要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如下: 一、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如具有下列情形: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二、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如具有下列情形: 1.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
包头醉驾送达当地检察院有时间限制,醉驾案一般在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
检察院抓人扣留最迟3个月放人,检察院自侦案件,要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14天,提前批准逮捕; 批捕后还有2个月的侦查期限,侦查终结后向公诉科移送案卷,公诉科有一个月审查期限,再到法院有2个月审判期限,至迟不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