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依据《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四)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五)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1、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不同性质的案件,法院对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后,并不影响对刑事案件的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
到做出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没有公诉人。 这个概念只在刑事犯罪里才有。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1、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权的法律制度。 2、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体现了义务人的时效利益,权利人超过三年不行使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便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刑事案件严重。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