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渠道的民间融资是合法的。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 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融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民间借贷; 2、有价证券融资; 3、票据贴现融资; 4、企业内部集资。
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能力而未履行的,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会坐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
借贷3分是否受法律保护,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现行法律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保护分为3个层次: 1、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2分),则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护; 2、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下, (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
第一次民间中草药非法行医,构成非法行医罪的,如果没有造成什么后果,没收非法所得,最高受到三千元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即民间个人借贷,是自然人之间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通过自愿协商; 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法律行为。 (二)自然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但是复利总和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因为法律规定,借款本金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利息,若最终按复利计算的利息超过上述数额,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
仅有借条的民间贷款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民间放高利贷严重的会涉嫌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标准,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
夫妻共有债务的情形下才可以起诉当事人老婆的。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我国《民法总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意见》中都明确地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而该行为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