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期限为次月15日内进行缴纳,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提取标准为按当年累计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各地政府所规定的标准不一致,如长沙市为万分之六,每年4月30日之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对一年度的进行清算和收缴。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 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有意毁坏财物罪: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重要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标准》第三十三条:有意毁坏财物案,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导致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问题如下: (一)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二)在合同索赔上的管理和控制不足,索赔执行力度较弱; (三)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完善; (四)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
水利土地使用权限期满不可以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土地使用的用途来确定的,其中居住用地最长70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