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以下情况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变更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超出公司百分之五十股权比例的股东同意,或者经股东会授权后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即可。
法定代表人变更原合同继续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后,公司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被执行人不可以做公司法定代表人。 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等。
在法律实践中,协议仅需加盖公司公章便足以构成有效凭证,无需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确认。
当公司面临法律诉讼时,有权利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公司犯罪法定代表人要担责吗?这个还真不一定。 我们要知道公司犯罪属于单位犯罪,是双罚制,既要惩戒公司,还要惩戒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所以想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是需要满足条件的,要么法定代表人就是直接责任人,是违法行为的决策者和经办人,要么法定代表人得是主管人员; 是负责违法行为中全部工作或部分工作的管理角色,如果既不是主管人员又不是直接责任人,那公司犯罪和法定代表人是没有关系的。
公司欠薪时,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责任,这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从一般原则上看,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无需为公司欠薪承担个人责任。这是因为公司的债务是公司自身的责任,与法定代表人的人格化特征无关。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股东,并且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包括员工)的利益,那么他们可能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公司法人发生变更,新任的法定代表人需承担原公司在更迭前所遗留下来的债务。 另外,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情节严重,法定代表人甚至可能会面临被指控犯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风险,从而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如果公司因欠薪问题被地方法院强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那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例如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等。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欠薪时法定代表人通常不需承担个人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他们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欠薪问题,以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定代表人签字原则上对公司发生效力,但涉及担保、关联交易等特殊事项时,相对人应履行审查义务。
法定代表人无权单独决定资本减损(减资)操作。减资属于公司重大事项,必须依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且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