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抗辩权的特征: 一、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 二、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 三、抗辩权为私权; 四、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划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尽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商定时,有权拒尽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