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抗辩权的特征:
一、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
二、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
三、抗辩权为私权;
四、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划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尽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商定时,有权拒尽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