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中止工伤认定的规定:如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但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则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及时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偷税漏税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符合情况可以再立案。撤案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再进行立案。 刑事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犯罪嫌疑人事实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贿赂罪的成立条件是: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 2、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3、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抢劫罪的法律规定有: (1)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法典》对于诉讼时效作出以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
法律中有关于放火的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的行为构成放火罪,法院对放火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是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法律规定的毒品犯罪类型包括: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6、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7、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8、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