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通常是分为三个阶段的,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审判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规定的办案期限。例如侦查阶段,这个期限通常是两个月,但在案件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安机关通常会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或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每次可延长一至两个月,通常最长侦查羁押期限为7个月。如有特殊原因也可无限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但需提请最高检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为一个月,最多延长半个月,但可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退侦后审限重新计算。审判阶段通常为两个月,最长可再延期四个月。所以综合三个阶段办案期限来说,一个刑事案件通常在5个月左右,三个阶段最长可达到18个半月。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如果民警被投诉,上级相关部门一旦接到投诉,会立即派人到警署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果被投诉民警的确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被投诉民警需要承担组织相应的惩罚,并不得对举报公民进行打击报复,应当改正工作不足之处,虚心接受处分,改正工作态度。对于涉及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应当立刑事侦查案件,依法处置。1.警监要对被投诉的警察进行调查; 2.如果查实有违纪行为要进行纪律处分,会影响前途; 3.如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开除公职,交司法机关处理。”
“ 公安机关传呼嫌疑人都需要使用传唤证的;如果是口头传唤的,需要现场出示工作证件的。 公安局会给私人打电话,可能会讯问或者询问、传唤当事人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一般在派出所拍三面照片(一个正面,两个侧面)的人,都是要执行拘留及以上的,同时在建档收归档案。现在所有包括所有违法治安的都会拍三面照片,采集生物信息。其目的主要是遇到各种疑难案件,可以在采集的信息库内进行比对,寻找嫌疑人。注:只要没有被法院判刑就不会有犯罪记录,也不会有案底的。一般在派出所拍三面照片(一个正面,两个侧面)的人,都是要执行拘留及以上的,同时在建档收归档案。现在所有包括所有违法治安的都会拍三面照片,采集生物信息。其目的主要是遇到各种疑难案件,可以在采集的信息库内进行比对,寻找嫌疑人。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没有被法院判刑就不会有犯罪记录,也不会有案底的。
可以再反悔。第一、签订调解合同又反悔的,属于变更、撤销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情形:包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本人在违背了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第二、如果由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则具有强制执行力,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可反悔。经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调解的案件,双方达成协议,经双方签字同意后,一般是不允许反悔的。但是,达成协议后,当事一方拒不履行协议,或者明确表示反悔,另一方可以找办案单位,办案单位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然后告诉双方就有关民事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派出所进行抽血其实是进行血液采集,是对公民信息采集,入档。其目的是录入信息库,进行 DNA 比对。以后会通过信息库与现场痕迹核验,确定犯罪嫌疑人。在协助调查中按指纹、采血样后,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会有所谓的“案底”,也不会影响当事人考公务员。 1、按指纹、采血样,是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要求对涉案人员、重点嫌疑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不是只有犯罪的人员会采集,只要是涉嫌人员都要采集,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现在办理二代身份证也要进行指纹采集,目的就是要建立全民个人信息系统。 2、俗称的案底,主要是指犯罪记录,有时也包括违法记录。这两种记录都是指经过法定程序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处罚后的信息。没有受到处罚,就没这些信息。”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受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受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
“ 派出所不给改名字,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也是违宪的,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首先你可以要求公安局给你出具其不给你进行改名字的理由的证明书 2,对方不出具或者是出具的理由你认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 3,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无理由不给改名字的话,有可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可以就公安机关出具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撤销不给改名字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