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医已经出具鉴定意见,但派出所拖着不给当事人,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派出所说明理由。派出所应在三日内将鉴定意见通知当事双方,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所以建议尽快找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另外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不同,前者是确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后者是确定赔偿标准。伤情鉴定你看上面法条,伤残鉴定你在起诉前做好就可以。
“公安人员在使用警械也是有严格规定的,使用警械不符合规定的,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的犯人多数都会戴手铐。只有重刑犯和死刑犯会被戴上脚镣,有时一般的犯人指认犯罪现场时也会戴。当然是犯罪的严重性不同了。犯人只要被抓进看守所,在提审或指认犯罪现场时都要带手铐。在抓捕、审讯、审判、辨认等环节会戴上。当然也并不是一直戴着。在送达监室里面以后,一般会取下手铐。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 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1、写恐吓信或是用其他法子要挟他人生命安全的;2、侮辱他人或者编造事实造谣他人的;3、假造事实污蔑别人,意图使别人受到法令追究;4、屡次发送侮辱或威胁信息,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的;5、窥看、偷听或散布别人隐私的。有上面行经之一的,拘留5天或罚五百以下;情况严重的,拘留5到10天,并罚款。骚扰他人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骚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以剥夺犯罪人的政治权利为内容,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除了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剥夺政治权利也包括上刑执行的期间。如果是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以剥夺犯罪人的政治权利为内容,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除了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剥夺政治权利也包括上刑执行的期间。如果是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
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1.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2.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怕,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涉及面广、案件性质复杂,且很多问题如土地纠纷、房屋建设问题等都不在派出所的管辖范围之内,难以插手调解。信访是疏通民意的重要渠道,有时候能解决一些问题。一、肯定是有用的,但具体的作用有多大,因事而异,无法一概而论。二、现在各级政府及部门,都十分重视网上举报或信访,有专人负责。对于信访的事项,如果处理起来不难的,当然很快会有回应。如果事项处理有难度或者有阻力,那信访反映只是一个开始,后面可能会有更加艰难的工作
“依照现行法律,精神病人在发病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能强制收治。但是如果精神病人在发病时犯罪,可以强制收制。根据是《刑法》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也不排除一些地方性法规中会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收治,因为我国不把强制收治精神病人看作是限制其人身自由,而是看作是对其强制医疗。”
“首先公安部门是有权利查的,但是必须在这个人涉及到案情,并且立案后,才可以查询聊天记录。如果个人没有触犯任何的法律,任何人查询微信记录都是侵犯他人隐私。其实还有个问题就是公安部门能不能查到聊天记录。微信是一个个人隐私的沟通工具,如果不登录微信号是没有任何的方式可以登录。删除的数据在删除之后仍然会保存在我们的手机中,所以不要以为左滑删除对话框、清空微信会话就是彻底删除了微信聊天记录了哦。 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这个手段可以追踪你手机的位置(既是关机也没有用,一样能追踪到),监听你的通话,拦截你的微信。”
“怕。执法机关由专门的监督部门,以警察为例,由专门的督察承担监督警察执法的职责;如果对警察的执法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向所属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来抗辩,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未受理或者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实践中这些救济措施的效果都很有限。一、直接找派出所所长投诉 二、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受理投诉的机关会及时查处,并且将结果通知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