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 (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被派出所拘留不到一天,不会有记录的。24小时之内属于传询、协助调查。拘留了一个晚上不代表你构成违法犯罪,不会有记录出现,记录是只有判刑的罪犯才有的,一旦形成就永久性的跟随了。 案底是指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派出所孩子改名字能改成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除依照第六条或者第十一条的规定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或者民族良俗对姓名的字数有规定或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申请姓名变更,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批准。
派出所和对方有关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有包庇、偏袒,等不恰当行为可以举报公职人员。对于公务人员来说,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就应该向人民道歉,就应该追究其责任,可以向本行政及政府机关和上级机关检举,也可以向本市纪检委举报。 主要投诉的办法如下: 1、可以向不作为政府的上一级政府举报。 2、可以向法院起诉,打行政官司。
户籍原始资料没有明确的保存年限,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公安机关不会主动销毁存档的户籍原始资料,所以如果需要查询相关的资料,可以到当时办理的业务部门进行查询。 根据《公安档案管理规定》,公安档案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管理细则由公安部制定,经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公安机关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档案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公安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指导公安专用文件材料,及其声像材料、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接收统一管理公安档案; (四)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公安档案、资料,并自形成通八达之日起满20年,即向同级公安档案馆移交;同级未设公安档案馆的,向上一级公安档案馆移交。
派出所会帮助无家可归的人。 按照国家的规定,临时求助一般是由民政部门救助单位管理的,警察在接警后,一般是会移交民政部门的救助单位,再由民政救助部门根据情况予以救助。 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公安局会给私人打电话,可能会讯问或者询问、传唤当事人。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一份谅解书首先要写明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比如:案件发生的缘由等。 其次要写明谅解人的意愿,比如:我认为他的悔罪表现很好,认罪态度诚恳,而且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愿意原谅他。因此,本人对他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行为人一个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予以从轻处理。 最后落款处要有谅解人的签名和具体时间。
打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打人的行为如果造成对方轻伤,则构成犯罪,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一般处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并处最低两百元、最高五百元的罚款。如果多次打人,处最低十日、最高十五日的拘留,并处最低五百元的罚款。
如果违法犯罪行为的,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