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吊销满期的,需要全部重新考试,经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等考试合格后可重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车辆管理所将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需要驾驶证的,需要重新申请驾驶证考试。
驾驶证被吊销后重新申领需重新进行考试,视同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具体流程如下: 一、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 二、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学习; 三、车管所预约并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后); 四、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宣誓; 五、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在我国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类。下面以民事诉讼流程为例,简单说明一下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1.一审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6)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3.二审审理 包括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4.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证据交换 (3)上诉的判决 (4)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下岗职工退休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第二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第三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第四步: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第五步: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条件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 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工伤鉴定下来以后的做法如下: 1、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是否存在问题。 2、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具体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截至2021年6月,我国医保一共有两种形式: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请购买,医保缴纳的费用由参保人和用人单位按比例支付。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没有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个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医保申请书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购买,购买成功后,社保局就会发放医保卡。
身份证丢了可以异地补办。 身份证丢失以后可携带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附近派出所办理挂失补办,按照规定缴纳工本费,等待办理完成即可。若补办以后,找到了之前的身份证,应及时将旧身份证上交派出所。
一、一审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三、二审审理 包括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四、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证据交换 3、上诉的判决 4、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