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五十七条 被申请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缴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五十七条 被申请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缴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五十七条 被申请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缴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四十四条 在接管过程中,清算组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一)被申请人的资产状况;(二)被申请人的债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五十七条 被申请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缴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人民法院的指定,不得辞去职务。清算组成员辞职,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五十七条 被申请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缴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五十七条 被申请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缴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人民法院的指定,不得辞去职务。清算组成员辞职,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五十七条 被申请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缴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