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政策主要特点:允许多种经济并存,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以征收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农民按国家规定交纳一定的粮食税,超过税额的余粮归个人所有,此举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在流通方面,1921年5月,苏维埃政权通过关于交换的法令,宣布产品可以交换。国家通过合作社组织工业品,同农民手中余粮直接交换。 同时,允许私人在一定地方范围内进行商业往来。在工业方面,一切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厂矿企业,仍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经营。而中小企业和国家暂时无力兴办的企业,则允许私人经营。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的。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特征:调整对象的军事性;公共程度的有限性;司法适用的优先性;处罚措施的严厉性。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社会规范而言,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是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权力、职责为主要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的内在属性主要体现在法律的本质属性与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三个方面。
等同特征是进行专利侵权判断的基本方法之一。其含义是指:侵权人以所属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公知的,实质上相同的方式或技术手段,替换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部分必要技术特征,产生实质上与专利技术相同的功能和效果,这时,应当认为未脱离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仍应认定侵权,这是判断专利侵权的重要原则。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建立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其主要特征为: 1.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政府。 2.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民主和负责的政府。 3.服务型政府是一个法治和有效的政府。 4.服务型政府是一个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 5.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实现了合理分权的政府。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三大基本特征: (一)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二)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三)法的社会性
不属于社会保险特征的是什么?除以下五点之外的特征不属于社会保险特征: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