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进行抢夺或窃取,如果行为人不知抢劫或窃取的是国家档案的,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和被确定为全国审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