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是否合法: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未婚生育抚养权: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军人家属生育在合理医疗费用中进行补助,给予探亲假护理假,给予生育补偿。 《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生育保险男性可以使用。如果女方没有工作,可凭男方生育保险领取生育医疗费,但无生育津贴。如果双方都有生育保险,那么男职工在妻子生产之后,可以享受带薪陪产假。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我国未婚生育抚养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未婚生子不属于超生,但是要尽量在孩子出生前办理好结婚登记以及生育证,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冲突。产假期间不能同时领取工资和生育津贴。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未婚生育男方不出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产后申请贴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金等于生育生活津贴加生育医疗费补贴。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
未婚生育男方不抚养孩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