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
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如果劳动者的具体报酬与当地同类岗位大体一致,相差在合理范围之内,同时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诈胁迫,就可以认为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双方协商解除;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
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工伤申请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特定情形下法律直接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已经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
用人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能辞退严重违纪员工。 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2、规章制度制定完毕后,要使其发生效力,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让员工参与讨论、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协商、向员工公示等。 3、应有证明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后果根据《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五条,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