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第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第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第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应依法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单位; (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 (3)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或者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单位若不具备合法的形式要件,即未依法成立,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为非法用工单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有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法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 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任何公司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压榨劳动者以降低劳动成本牟取利润都是非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已明确要求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只能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且不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因此,该案中的被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短期用工仍然要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只是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短些或按照工作任务的期限来确定。 为保护进城务工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 (1)工作时间不同。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
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下列几种: (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二)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种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