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用工形式有: 1、劳动合同关系。 2、承揽合同关系。 3、雇佣关系。 4、劳务合同(通常称劳务派遣)关系。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工伤保险条例》第6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
单位用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不发薪水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用工年龄一般是18周岁以上,特殊情况十六岁以上也可以。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关联企业用工劳动关系认定:一是是否具有人身隶属关系,从国内外劳动关系立法看,这是劳动关系认定的最重要标准。 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这也是区别假外包真派遣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应注意下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非法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下列三种: 1、全日制用工。 2、劳务派遣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
企业的用工形式都有下列三种: 1、全日制用工。 2、劳务派遣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
非法用工单位的人员伤亡范围,均参照一般工伤认定的范围,但是不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程序,而是在事故发生后,治疗结束后直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另外,如果当事双方即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与非法用工单位,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首先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