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方虐待女方的,属于家庭暴力,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并且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面,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依法送达传票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审理并判决。
男方可以争取小孩抚养权,争取小孩抚养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
男方放弃抚养费以后可以索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另行起诉。 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
离婚男方如何获得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如果女方再抚养权可以归男方,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男方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女方可向法院起诉,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女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没离婚男方是否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没离婚男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不管有没有离婚,男方都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拖欠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
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