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是免税的。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是免税的。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是免税的。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是免税的。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
疫情期间现有税收政策优化适用后地区会有特殊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疫情期间现有税收政策优化适用后地区会有特殊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疫情的性质是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
疫情的性质是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
疫情的性质是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
因疫情无法正常履行的合同原则上第三方不需要出具不可抗力的证明; 但应根据当地政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等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