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是可以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是有加班工资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疫情期间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如员工不同意,是不能按旷工处理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
员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企业应当按时支付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感染新型肺炎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回用人单位上班的劳动者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对于因疫情未返岗复工时间较长的职工,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安排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贪污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款物的构成贪污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
挪用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优抚款物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
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
隐瞒疫情可能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