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 (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员工继续请病假的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处理。医疗期满后,员工已结束医疗,但未痊愈,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这时用人单位应为该员工另行安排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如果员工还是无法工作,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还应当给予员工不低于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具
关于事假与病假的主要差异,我们可以从其请假的缘由、待遇到来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全面解释。 请允许我为您详细阐述其中的细节之处: 首先,在概念上,事假通常都是由于个人的私人事务或者特殊原因而申请的假期; 然而,病假则是指员工因其身体不适或非职业事故导致的疾病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时所提出的请假要求。 其次,从对待遇的角度来看,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有权选择是否向员工支付薪资;而在病假期间,雇主们则需承担起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助金的义务,这笔款项通常不得低于雇佣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最后,对于法律保护的层面来说,由于事假往往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经过协商确定的结果,所以并未得到太多
员工怀孕期间一直开病假公司不可以辞退,但如果孕妇休长期病假已超过医疗期,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copy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支付该孕妇已提供服务期间的经济补偿。
在员工方面,最多可以申请三十个月的病假休息。若员工具有二十四个月的医药期间,那么将根据三十个月之内所包含的累积病假期间进行计算;如果员工医疗期只有十八个月,则会按照在二十四个月内的累积病假期限来核定;若是上限为三个月的例行医疗期,会按照在六个月内累积的病假时长来评定。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员工不免发生身体不适需要请病假的情况。 员工要请带薪病假,需要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不同规章制度而准备材料。 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 2,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 3,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
病假扣绩效是属于合法的,首先员工的绩效是根据员工工作情况而给予员工的奖励性待遇,在达标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领取,员工请假没有工作,那么就没有绩效工资。第二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有法律规定,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80%。所以没有扣员工的基本工资就可以了。
关于员工因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需要暂停工作并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的情况,我们非常关注。 在此类情形下,公司将参考员工在贵公司的实际服务年限以及员工本人的首次就业日期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合理的病假期限。 对于休病假的员工,我们都会依据其在贵公司服务的持续年份数来计算休病假的相应期限。 若员工的连续服务期未能达到十年,则在他们休病假期间所享有的薪资,会参照他们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得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放支付。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