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组织: (1)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2)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亲戚属于监护人的法律依据: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主要有三种,父母;其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者是其他亲戚。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看孩子的监护人的责任是: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
幼儿学籍档案监护人应该是孩子的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证明一般就是到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理,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开具监护人证明的时候,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这些有效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以上三种情况可以到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单方面监护人是指离婚的,单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2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
如果父母因某些原因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按照《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成年人出国需要监护人。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也可以担任监护人,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