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一般是不可以收取被监护人的费用的,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规定
监护人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的社会职务如军人、警察等职务,所填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监护人申请书的格式如下: 1、首部:写明标题,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2、正文:写明具体的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 3、尾部:申请人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监护人确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基本信息、约定的具体内容、违约责任、双方签字、日期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
监护人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
监护人不还钱是不可以跟被监护人索要的,被监护人在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照顾的地位而不可能有能力代替监护人偿还债务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人变更手续所需条件如下: 1、对监护人有争议的; 2、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3、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4、监护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
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 1.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 2.被监护人发生重大疾病。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人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监护人资格。在法院撤销原监护人资格之后,其他享有担任监护人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为被监护人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