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守所转到监狱通知家属有规定是在罪犯收监后的五日内,由监狱向家属发出通知书。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是写信通知家属、在信上一般写有犯罪情况,判多少年,所在监狱、监区和有关会见日期等信息,探监需要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带上身份证就可以),不用到居委会开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第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1、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2、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省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3、探监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包括:(1)身份证件;(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从监狱出来会通知家人吗?一般不会通知家属,监狱没有这方面的法定义务,但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会通知。一般都是服刑人员自己用书信或者亲情电话之类的方式自己通知的。如果是正常释放(刑满释放)的话,也不用通知服刑人员本人,服刑人员本人对自己的释放日期记得都很清楚。如果是减刑释放,事先监狱也不清楚,要等到法院裁定下来才知道。如果服刑人员属于未成年人,监狱应当通知其家人按时来接人。如果服刑人员属于老弱病残的、且无人照顾的,监狱还应当与当地司法部门联系。
不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探监。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新犯人进监狱后,一般会在5日内久通知家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通知的方式是写信通知家属,在信上一般写有犯罪情况,判多少年,所在监狱 、监区和有关会见日期等信息,探监需要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带上身份证就可以,探监时无需到居委会开证明。
监狱不属于公安机关,它的身份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很多人都会认为,犯罪分子经过公安局抓捕,检察院和法院审判之后判刑进入监狱服刑,就认为监狱是公安机关,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其实按照《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第十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监狱是行政机关。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监狱警察与公安警察(人民警察)同属于人民警察系列。其身份都是国家公务员编制或政法专项编制,警察中跨行业调转从身份上是没有限制的,但狱警转公安警察(民警)能否调转,从理论上推论是可能的,任何事物具备了条件都可能都可以转换,但操作起来还真有难度,不是可以自然或约定俗成的,还须看是否工作上的需要,是否有机会,是否有背景或关系等。 监狱警察,简称狱警,需要经过公务员考试,属于公务员范围内,主要负责管理监狱、少管所、戒毒所等单位,狱警依法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罪犯教育、戒毒矫正等,监狱人民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部队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肯定是犯法的行为,根据我国监狱法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传纸条这类的,很容易被判定为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所以属于违法。
监狱里有厕所,每个牢房里都有个蹲坑或马桶。 一般规定早上大便,每个号的犯人集体上厕所,这样就可以避免犯人们在房间里大便,保持房间内的空气质量。 在牢房中本就一周或两周才能洗上一次澡,还要在室内小便,要是再加上大便,那房间内的味道,别说是犯人,连警察们也受不了。因此大便都统一安排在早上,一个号一个号轮流去大厕所(兼澡堂)方便。 小监室只关了25个人左右,每个人上厕所的时间可以放宽到5分钟。而且只要不是蹲半天不愿起来的,一般就不会被催促
判决书生效一个月后就可以探监,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朋友或其他人经过申请得到批准后也是可以见的。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