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只要满足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时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行为就是有效的。对于债权转让,法律规定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所涉及的债务归属问题,情况具体而异: (1)在公司正式步入破产清偿程序之后,其独具特性的民事主体身份并未被改变,因此这与作为法人代表以及广大股东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公司本身依然对所有债务承担最后责任; (2)假如在过程中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曾有过明显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或情境,为了保证众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这些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或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老板宣布破产不可以不发工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法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后,先还抵押,然后再偿还员工工资。破产公司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偿金;其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的,可以辞退孕妇职工。因为公司倒闭了,就不能正常经营,需要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必须给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就辞退的,应当额外多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可要求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要求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偿还其所欠银行之贷款,且公司现有资产无法完全覆盖到期债务,该公司可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在此情况下,如银行在发放贷款之时已经对公司的相关财产进行了抵押设定,那么银行将享有针对这些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利。
公司破产对员工的补偿是: 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以此累加; 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到六个月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单位破产了也要缴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任何单位不得拒付。失业保险费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不得减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精锐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费; 4、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