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
老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法律规定第一监护人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来担任。《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法院管辖的确定: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算,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的,期限为三个月;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
确定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方式有:1、父母可以协商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因此当事人有权协商解决;2、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
军人离婚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辖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意见》第11条第1款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